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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一個新聞~真的是好諷刺

花心電信新貴!昔求婚登報道歉 今旅館偷情被逮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8/10/05/91-2345418.htm

因為我不清楚之前的報導
所以我還順便找了之前的報導
威寶副總挽愛 百萬登報求婚成功
http://www.tvbs.com.tw/news/news_list.asp?no=aj100920070406232741

當初的女生應該是迫於大家給的壓力還有一些的感動
才選擇原諒他,進而答應他的求婚
只是沒想到才一年就成了這樣難堪的結局
當初鼓吹他們結婚的人,會不會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自責呢?
曾經羨慕那個新娘的人,會不會同情起這個抓姦的可憐妻子呢?

我覺得男生的道歉廣告讓全世界都知道了他的花心
如果我是那個女生,絕對不會接受這樣的道歉
但是第二天的求婚廣告,卻會讓女生處於非答應不可的壓力之下
結婚時女生曾接受報導:
「一開始會覺得有點捨不得他,因為其實他那樣會蠻大壓力,我知道他鼓起很大的勇氣。」
她的不捨、她的善良、她的感動卻成了她最大的諷刺

當初我若是她的朋友,我會勸她想清楚
一時的感動不代表永遠
那麼大規模的道歉只讓人覺得他的心虛
那麼大轟動的求婚只讓人覺得他的自大
花心不是用嘴巴說說就可以改的
花心更不是花大錢買半版廣告就可以洗清的

但是對女生的傷害終究已經造成
還好這個女生沒有隱忍,她選擇結束
離開錯誤的人,我相信她以後會遇到對的人
只是下次一定要冷靜下來,思考清楚喔!

後記︰在搜尋這個新聞的相關報導中
我看到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報導
昭告天下 恐害隱私權
http://gsrat.net/news/newsclipDetail.php?ncdata_id=3426
裡面兩位專家的話很值得思考,我節錄如下︰
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羅燦煐說,類似威寶電信執行副總彭集友登廣告懺悔、示愛之舉並不值得鼓勵,甚至有負面效果,也許登廣告者原意真誠浪漫,但未徵得同意就擅自公布對方姓名等隱私,反造成女方壓力,如親友鼓吹同意出嫁,女方得面臨不必要也不公平的輿論。

成功大學心輔中心主任饒夢霞說,這樣的廣告不見得奏效,雖然一般人認為女性容易因此受感動,但事實上是不好的示範,讓人忽略隱私權和女性自主權應受尊重,她提醒女性若遇此情形,應冷靜下來好好想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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